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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獲支持,香港律政司申請押後審訊黎智英案!

嶼天下 嶼天下 2023-09-19

英國御用大律師Timothy Wynn Owen(中)獲准以專案認許方式,為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的黎智英辯護。


昨日(11月28日),香港終審法院宣布拒絕律政司的上訴許可申請(詳情),行政長官李家超其後宣布就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向中央政府遞交報告,並將在報告中提及黎智英案,就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案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


若人大常委會就此作出解釋,將成為香港回歸以來第六次釋法。


李家超


李家超今日(29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表示,昨晚已按中央發給他的公函向中央提交報告。他強調,釋法僅針對無香港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而非針對國籍,因為在港執業的律師可以有不同國籍。他指出,留意到三個中央代表機構的聲明都支持提請人大釋法的做法,相信中央會重視並會盡快處理。


對於是否為中央要求特區政府提出釋法提請的質疑,李家超重申,自己收到中央要求特區政府提交講述國安法實行情況的信函,才在報告中提出該請求。對於釋法最終結果,他形容全國人大常委會有「絕對權力」,將留待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解答。


李家超表示,律政司會在今日申請押後黎智英案件,至於案件押後到何時,他認為如果中央接受建議,有了人大的結果,再去處理黎智英案是最適合


而律政司今日下午亦回應,已就黎智英案致函原訟法庭申請押後審訊。律政司對進行中的案件細節不作評論。


譚惠珠


對此,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很尊重法庭裁決,李家超作為特首及國安委主席,有責任推動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制及機制建設,與法院審理案件是各司其職。


她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12月底開會,相信釋法程序很快就能完成,如果將案件押後至明年審訊,估計人大常委會未必需要開臨時會議。至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次釋法是否考慮擴大禁止沒有本全面執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參與涉及國安元素的煽動罪案件等,譚惠珠認為一切要交由人大常委會考慮,當然亦會顧及範圍不要太廣。


譚惠珠稍早時候亦表示相對本地法例,國安法有凌駕性,必須有效執行香港國安法,防範各類危害國安的風險等問題,為清楚明白這些問題,當然是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為最權威答案。而特區政府在法定程序上先讓香港法院完成有關律政司能否上訴到終審庭作出的聆訊和判決,司法和行政各司其職,符合香港的司法運作程序,沒有可詬病之處。


李家超提請釋法,是要落實制定香港國安法的原意、釐清國安法與其他香港法律的關係、防範外部干預香港事務,香港社會應給予支持。



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今日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解釋權,而有關權力應該審慎地行使。他認為,釋法無可避免會引起對香港法制的討論和批評,但香港國安法是相對較新的法例,希望未來如果香港國安法尚有不明確之處,可由香港法院釐清。


杜淦堃指,今次是香港國安法首次釋法,香港回歸以來人大亦只是釋法五次,不認同釋法變得常態化,且今次釋法都是按現行機制處理,不認同會損害司法獨立。他強調,香港有足夠法律人才處理案件審訊,不認同事件會影響被告聘請律師的權利,認為大家焦點應放在被告有否足夠保障,但他相信法庭可給被告公平審訊機會。


杜淦堃重申終審法院的判辭已表明法院全力捍衛國家安全,公會堅信香港的法院和法律界會繼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維持法治,保障司法獨立。


湯家驊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在電台節目表示,今次政府提請釋法不同於之前5次,因為此前釋法均涉及《憲法》、《基本法》,而今次是就立法方面的問題作出解釋。由於《香港國安法》非憲制文件而是全國性法律,且由人大常委會制定,所以根據國家法律制度,人大常委會有立法解釋權,以作補充或解釋法律內容。


至於是否會令外界憂慮:特區政府在終院的裁決不合意時便要求用釋法,湯家驊強調,人大有權行使釋法權,這在大陸法國家很普遍,但終院行使的是司法審判權,兩者行使權力的基礎和性質相當不同,沒有任何衝突,應互相配合,不應混為一談,亦不應該視全國人大常委會為香港終審法院以外的上訴途徑


各界反應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昨日發表談話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支持行政長官李家超依法向中央政府提交維護國家安全特定事項的報告,支持特區國安委依法採取措施,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風險和隱患,堅決維護香港國安法權威,堅決維護香港特區憲制秩序。



向上滑動閱覽 中聯辦發言人談話


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迅速結束了香港社會動蕩動局面,有力推動了香港實現由亂到治重大轉折,有力保障了香港市民的根本利益。但樹欲靜而風不止,我們注意到,一段時間以來,有外國政府和一些政客對香港國安案件的審理公開插手干預,揚言要對檢控官、法官進行制裁,這是對中國內政及特區事務的粗暴干涉,是對法治原則和精神的肆意踐踏。對此,我們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指出,這段時間,香港社會各界尤其是法律界人士紛紛表示,對近期出現的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隱患深感擔憂,普遍認為准許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參與「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抗辯實屬罕見,不僅為外國插手干預開了方便之門,而且有損本地律師職業聲譽和香港法治形象。


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是根據維護國家安全的現實需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具體情況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都應當遵守香港國安法,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司法機構更負有「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法定責任。


發言人最後強調,「一國兩制」是香港最大優勢。我們完全支持香港保持獨特地位和優勢,保持普通法制度,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我們堅信,有中央依法治港決策的正確指引,在行政長官帶領下,香港特區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在內的管治力量,一定能夠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完整準確地實施香港國安法,推動香港全面開創由治及興新局面,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昨日發表談話表示,日前,中央人民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法」)向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發出公函,要求其就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包括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工作等有關情況提交報告。這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維護國家安全的必要之舉。李家超行政長官立即組織研究落實並向香港社會通報,表明將盡快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同時提出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款作出解釋的建議。我們對此充分肯定並堅決支持。



向上滑動閱覽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談話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特區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取得明顯成效。但近期,在部分涉香港國安法案件特別是黎智英案的辦理過程中出現一些現象,值得高度警惕。


發言人指出,黎智英及其團伙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的所作所為,嚴重踐踏「一國兩制」原則和基本法,嚴重衝擊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香港市民和全國人民不會忘記「修例風波」期間香港一條條道路被堵塞,一座座地鐵站被破壞,一間間商舖被打砸,一個個燃燒瓶、汽油彈在街頭爆燃,以及普通市民被圍毆甚至淋油燒身的慘痛景象;不會忘記黎智英等策動港版「顏色革命」的推手公然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甚至宣稱「為美國而戰」的罪惡行徑。黎智英及其團伙犯下的樁樁罪行,必須受到依法追究、得到徹底清算。


發言人表示,黎智英涉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香港有關法院批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代理黎智英案,與香港國安法關於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的規定相悖,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邏輯。這引起了香港社會特別是堅定的愛國愛港人士和法律界正義人士的強烈憤慨和猛烈批評。他們紛紛表示,有些法官簡單套用審理一般案件的原則、程序和習慣以及所謂「國際標準」來約束香港國安法的適用和執行,是未能正確認識香港國安法的憲制地位,是對香港國安法權威性、凌駕性的無視,是罔顧國家安全和香港繁榮穩定,已對案件的依法公正審理和香港國安法的準確實施構成重大挑戰,對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帶來重大風險。這些意見值得高度重視。


發言人表示,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區的首長,也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就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向中央政府負責。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體制,在行政長官之下,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各司其職並共同擔負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李家超行政長官根據中央政府指令及時提交報告並提出有關建議,充分體現出作為香港特區「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擔當。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擔負著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中央政府全力支持其履行法定職責、行使法定職權,依法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化解各種威脅國家安全的風險隱患。


發言人最後強調,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將深入落實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的「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的要求,確保香港國安法得到完整準確、不折不扣的貫徹實施,確保國家安全得到有效維護。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11月28日發表談話表示,嚴重關切海外大律師代理國安案件一事。對特區行政長官、國安委主席李家超發表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國安法權威的聲明表示堅決支持。


向上滑動閱覽 駐港國安公署發言人談話


發言人表示,特區律政司依法就海外大律師代理國安案件問題不斷向高等法院、終審法院提出反對意見,均遭到駁回和拒絕,引起社會各界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治方向的擔憂,普遍認為海外大律師參與「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有關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的抗辯,既有違香港國安法「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根本立法初衷,也有悖國家安全案件處理的法理邏輯和公眾觀感,且可能埋下難以意測的隱患。


對此,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深感絕非多慮,將密切跟進此事的發展。

發言人指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最高原則,代表最高公眾利益。香港國安法高度體現這一原則,賦予公署和特區國安委充足的法律手段。公署將依照香港國安法堅決防範任何涉國家安全風險,兜牢國家安全底線,決不允許國家安全「一孔破窗」。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特區司法、執法機構應當切實執行香港國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這既是特區司法、執法機構的職責所在,也是港人對香港的信心所在。

發言人強調,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堅定捍衛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香港憲制秩序,堅決維護香港國安法的權威,堅決依法有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有決心有能力與特區國安委和司法、執法隊伍一道,堅守依法治港,共同維護國家安全,共同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香港司法機構昨日深夜回應指,司法機構尊重行政長官建議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國安法的有關條文作出解釋,以釐清問題。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第65條,香港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此外,香港國安法相對香港特區本地法例有凌駕性,第62條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支持行政長官就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上訴的裁決提請人大釋法。


他認為,法院容許英國大律師在香港國安法案件中來港執業的決定和理據大錯特錯,影響深遠。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榮譽主席吳良好昨日指,香港社會理應支持特區政府向中央建議提請人大釋法,堵塞國安漏洞,撥亂反正。


他認為,批准海外律師處理國安案件亦反映現行的司法制度有必要檢視及改革,廢除一些不合時宜、仍然存有「殖民文化」影子的規定,包括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中有關批准外籍律師來港出庭的條文,以更有效保障香港司法獨立,維護國家安全。


新界社團聯會昨日指,支持特首李家超就黎智英案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而港人必須明白及尊重《香港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新社聯一如以往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按照實際情況,堅決履行憲制權責,為香港釋疑息爭,彰顯法治。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昨日指,黎智英本身擁有資深大律師及陣容龐大的法律團隊支援,即使不聘請外籍律師,其辯護權利也不會因此改變及被剝奪,審訊中亦不會出現不公的情況,令人質疑黎智英決心重金禮聘這名外籍律師來港是別有用心,令人擔心黎智英試圖透過這名外籍律師,利用西方案例挑戰國安法,影響香港司法獨立,意圖造成法庭出現不公偏頗的亂象,為西方勢力污衊中國及香港製造抹黑和失實籍口。特首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值得大力支持。



(本文圖片來自橙新聞、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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